发布时间:2025-10-15 18:05:20    次浏览
为规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切实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了《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税总发〔2016〕71号(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凉山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黄阿青介绍,税务稽查案源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来源,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载体。近年来,税务系统案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存在标准不够统一、程序不够规范、组织不够完善和管理不够科学等问题。《办法》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案源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办法》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增强案源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办法要求,税务稽查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以风险推送、外部转办、稽查自选为重点,以打击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为目标,注重处理结果的分析反馈和增值使用,形成风险闭环式案源管理的新格局。办法明确案源信息内容梳理了十大类案源信息具体内容,明确了税务稽查案源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的主要分工,对案源信息以纳税人识别号为标识,一户一档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并建立完善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目前,凉山州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海量数据及强大的统计查询功能,筛选出全州纳税规模在前300名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企业。同时加强与纳税服务科、流转税科等相关科室的信息交换,获取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大企业集团等相关信息,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了全州重点税源企业分类名录库,为实现凉山州集中“双随机”选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办法规范案源分类处理按照信息来源将案源划分为推送、督办、交办、安排、自选、检举、协查、转办以及其他案源九类,根据案源类型、纳税人状态、线索清晰程度、税收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办法还建立了案源分配机制规定了案源立案审批的层级和程序,建立案源管理集体审议会议制度。明确涉及国税、地税共同管辖的案源,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共同立案:上级机关要求开展联合稽查的;共同管辖的重点稽查对象;通过联合随机抽查选取的;共同获得具体税收违法线索的;除以上情形之外,经国税、地税协商一致,需要共同立案的。办法强化案源处理结果增值运用对案源处理结果,按照案源类型及风险管理要求,进行跟踪反馈,同时对检查案源的分布区域、所属行业、企业规模、经济性质、税收违法类型、查补入库税额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找税收管理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强化工作成果增值运用。办法的制定实施更加强调大数据的运用,强调风险评估,有利于针对高风险纳税人的定向稽查、有利于建立健全案源管理,有力推进了税务稽查体制机制改革,更加体现了稽查选案的科学、公平、公正、公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本报记者 张祺